家里养宠物需要什么手续?
宠物对人而言,不仅是安慰,更是亲密的伙伴,甚至是家人。但是要将猫狗等动物带回家饲养,还是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的。那么,家里养宠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?
家里养宠物需要办理《准养证》,一禁养危险犬,二禁养家畜家禽,三准养封闭式饲养。
一、对城区范围内从事养殖的信鸽、捕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与狩猎业,城区范围内居民饲养观赏性、休闲性畜禽(包括兔、猫、宠物鱼等)进行限制性规范,严禁各类大型猎犬、狩猎犬进入城区业务范围。
二、养犬严格遵照《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,凭有关证明到指定动物防疫站对所有犬只进行免疫注射,办理《准养证》。对家中原有犬种需要进行转移的,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犬类转移手续。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驾驶人员酒后驾车的行为。
三、畜禽养殖户要自觉加强对所养动物防疫、消毒、驱虫和免疫等工作。实行封闭式饲养,圈养,及时清除养殖场所粪便、排泄物,做好消毒等工作。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养殖活动,要满足相关动物防疫条件。
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等家禽和宠物兔、猫、狗以外的其他动物。即:城市市区内禁止个人饲养家畜家禽。因教学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凭健康证明饲养两栖、第三类动物的,须报区卫生局备案。从事野生动物驯养活动的单位,需向有关主管部门申领驯养繁殖许可证。